但我不怎么听得懂。「我儿快上啊!不然这大虫子就攻入城里来了!」
2.大哥却盯着那大虫子背上的佛头,仿佛魔怔了似的,定在了原地。
不知他是受了什么影响,竟然如同染上了癔症一般六亲不认,
转头攻击起自己城中的子民来了!「休矣!休矣!」我想说,没事的父王,你还有我呢。
可我的话还没有说出口,一个黄色皮毛的妖怪从天而降,顷刻间化解了这场灾祸。
他使着一手的三昧神风,本领通天。我看见我那一直高昂头颅的父亲变得谦卑起来,
以最高礼仪将他迎入城中。没想到这妖怪竟还十分懂礼节,他手下的小弟们也俱都安分守己,
不曾惹事。父亲想要倾全国之力奉养,但这妖怪志不在此。「八百里黄风岭才是我的地盘,
如流沙这等小国,有我的庇佑便罢了。」这个黄毛妖怪只在城中呆了一阵,
便又回黄风岭去了。但此刻我大哥已经神志不清,连父亲也不认得了。
父亲只得忍痛将他禁闭起来,将全副心思投入到三弟身上。国师又来了。「三王子聪慧机灵,
但少了成仙的好筋骨,若是能得一副上佳的筋骨,恐怕不日便成仙了。」我想宰了这个国师,
但又怕父王伤心。父王对大哥笑,对三弟笑,可从来没有对我笑过。
「若你能将体内的这副好筋骨给你的三弟,那么你今后就是父王最宠爱的儿子。」
最宠爱的儿子。父亲从没对我说过这样的话,这对我而言是极大的诱惑。
于是不用等到月黑风高夜,我便自愿献祭了自己上佳的筋骨,只为成为父王最宠爱的儿子。
可父王食言了。得了上佳筋骨的三弟,变得更加智勇双全,简直成了父王的眼珠子。